第283章 杀鸡儆猴2

"为什么要开这个大会?因为咱们的部队出了问题!打了大胜仗,就有人骄傲自满、目中无人!有人拿老百姓的东西不给钱,有人酗酒闹事,有人打骂新战友,有人强占民房、威胁群众!"

他的声音越来越高:"这些问题如果不刹住,咱们的部队就要变质!咱们就对不起信任咱们的老百姓!"

"现在,我宣布,公审开始!"

五名被控人员被押上了台。他们双手被绑,低着头,不敢看台下的人群。

赵刚翻开卷宗,逐案宣读:

"案一,被告人马某,原国军整编55师副营长,现任1纵某营营长。1947年9月15日,在洛阳城内私自从''仁和布店''拿取布料两匹、粉条一捆,价值约法币三百万元,至今未付款。其间动手殴打店主张德贵,致其左臂受伤。证据确凿,本人供认不讳。"

马某低着头,浑身发抖。

"案二,被告人张某,原国军整编41师连长,现任2纵某连副连长。1947年9月12日、14日、17日,三次在城内酗酒滋事。最后一次醉酒后打砸''东来酒馆'',损毁桌椅板凳,并以手枪威胁店主王福顺。证据确凿,本人供认不讳。"

张某面如死灰。

"案三,被告人李某,老红军出身,现任3纵某排排长。自入城以来,多次辱骂、殴打新编入部队的原国军俘虏兵。9月18日,将新兵刘某某打成重伤,至今仍在医院救治。证据确凿,本人供认不讳。"

李某咬紧牙关,一言不发。

"案四,被告人王某,原国军整编15师营长,现任独一师某营副营长。9月13日,强占洛阳市民陈某某的住房,将其全家赶出家门。其后又向附近百姓强行索要粮食共计三百余斤。 证据确凿,本人供认不讳。"

王某跪在地上,浑身瘫软。

"案五,被告人赵某,老八路出身,现任军区警卫连副连长。多次违反群众纪律,强迫驻地百姓当向导、要东西。9月20日,对拒绝带路的百姓孙某某拔枪威胁,造成恶劣影响。 证据确凿,本人供认不讳。"

赵某低着头,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。

赵刚宣读完五人的罪状,抬起头,声音庄重而严厉:

"以上五人,严重违反我军纪律,损害军民关系,影响极其恶劣!依据军区党委研究决定,"

他顿了顿,一字一句地宣判:

"被告人马某、张某、李某、王某、赵某,经公审查明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性质恶劣,影响极坏。为严肃军纪,维护我军形象,"

"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!"

全场一片寂静。

五名被告人浑身瘫软,有的当场哭了出来,有的跪在地上磕头求饶。

台下,人群中传来低低的议论声。那位被马某打了的布店掌柜张德贵,站在人群中,听到宣判后,老泪纵横。

"这……这真是当年的红军啊……"他喃喃自语。

主席台上,李云龙站起身来。

"带下去,执行!"

五人被押下台去。不多时,远处传来五声枪响。

广场上一片肃穆。

武庭麟原整编第15师师长,现在改编为独一师师长,当场在下面吓的脸色铁青,立刻转头看向旁边原来自己的亲信副官,只见副官也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