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防军收尸队是整个军队甚至是这整个皇城的最底层,收尸队的队员大部分是残缺之躯,特别是十五年前的那场清洗过后,收尸队又多了很多人。这些队员或断手或断脚,或目盲或耳聋,都是战场上退下来的残兵,被发配至此,终日与尸体为伴,生活在腐臭与绝望之中。他们的营房简陋破败,位于皇城最偏僻的角落,连阳光都仿佛避之不及,只有永恒的阴冷和死亡气息缠绕。
老孙头是收尸队的老人了,也是十五年前来的收尸队。这次收完尸回来之后,老孙头一直闷闷不乐,环视一圈,看着周围人眼里的死气,又看向了林亭,拖着自己的那条断腿,一瘸一拐的来到了林亭的旁边。
林亭或者说甲九,与其他人不同,甲九是捡来的,十年前甲九的村子被土匪灭门,因为离皇城较近,城防军便自己处理,收尸队收尸后发现一个小娃娃,就是现在的甲九。那时他蜷缩在尸堆中,浑身是血,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。甲九也被城防军检查过,发现经脉萎缩,不堪大用,便一直留在了收尸队。
“今天死的那个,你知道不?”老孙头神神秘秘的说道,声音压得很低,生怕旁人听见。他凑近林亭,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惜。
“我看那个禁卫军喊他齐老六的嘛,不是什么林家军余孽吗。”林亭装作听不懂一样,反问道。他的心跳微微加速,但面色如常,多年的隐藏让他学会了控制情绪。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衣角,那是他紧张时的小动作。
“那咋能是余孽呢,那是齐老六啊,勇猛的很啊,我以前在战场上见过他一次,一刀就给大奉蛮子分尸了,他去其他军里面,最起码也是个百夫长了,那怎么能是余孽呢。”老孙头摸了摸自己的断腿,仿佛又回忆起了从前,眼中闪过一丝光彩,但随即黯淡下去。“那时候,林家军个个都是好汉,齐老六更是其中的佼佼者。”
“不是说林家军是罪军吗?那齐老六确实算是余孽。”林亭心如刀割,但是面色平静
。他握紧了拳头,指甲陷入掌心,疼痛让他保持清醒。每一次听到“余孽”二字,都像针扎一样刺痛他的灵魂。
“什么罪军!那是大乾最能打的、战功最显赫的军队,这背后肯定有隐情,我这样的小兵不知道,也不明白,我只知道那时候的林家军刀锋所指,便是我大乾的国土所在,你不知道,我是正儿八经见过林大将军的,真的是千军万马避银袍啊。”
“那为什么那时候林家被灭门的时候,没有一个人为他们讲话啊。”林亭追问,声音微微颤抖。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只是好奇,而非悲愤。
“有,怎么没有,不过都是我们这些人。”老孙头指了指自己的腿:“这腿就是因为替他们说了几句好话,在军营被打断的,打断之后就给丢到这儿来了,他们好歹还讲点袍泽之情,没给我打死,还报了个因战负伤。”老孙拍拍自己的脑袋:“所以这玩意还留着。”
“那些将军们呢。”尽管他心中早已有答案,却仍想听老孙头亲口说出。
“将军们对林家军,对林亭,只有憎恨。”老孙头长出了一口气,仿佛吐出积压多年的怨气:“他太光鲜了,太优秀了,就像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,就是什么和月亮比亮光。”
“萤火与皓月争辉?”
“对对对,咱们不是老说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嘛,老是被他林亭和林家军压着,那些将军们早就一股子怒气了,他们老觉得自己上自己也行,丝毫没看过自己的实力。”老孙头想了想,摇头叹息:“以前是看过林家军的训练的,怎么说呢,本来自己也想去,但是看了那个训练,两个自己也扛不住啊。那训练,简直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法子,可林家军个个都挺过来了,所以才能战无不胜。”
“那就没有不憎恨林亭的将军吗?”
“有啊,不过不憎恨他的人都差不多死光了吧。”老孙头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,眼神中满是悲哀。
“老孙头你又说这个,你不要命了?”老刘走了过来,一只空余的袖管随风飘荡,他的脸上布满疤痕,眼神警惕:“我的胳膊和你的腿,怎么成这样的你都忘了?这地方,隔墙有耳,小心祸从口出。咱们能捡条命在这儿,已是侥幸,别再惹事了。”
“算了算了。”老孙头摇摇头离开,背影佝偻,仿佛又老了几岁。他蹒跚着走回自己的角落,蹲下来默默擦拭着收尸用的工具,那些生锈的钩子和麻绳,仿佛是他唯一的伴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