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外 《平乱志·简雍传》

会先主自青州还,谓雍曰:“吾思得数人,皆俊才也,可为卿分劳。”

雍以为文士至矣,欣然请行。

先主授以名刺,雍怀之而去。

比至,乃牵招。

牵招,字子经,安平观津人,长于骑射。

雍愕然,牵招亦愕然。

雍问曰:“子经通文书否?”招曰:“招能骑马、射箭、舞刀、弄槊。”

雍曰:“文书乎?”招摇首。

雍叹曰:“玄德误我,此非文士,乃又一武夫耳。”

招闻言,按剑曰:“简主簿欲试招剑利否?”

雍遽改容,执其手曰:“子经文武双全,正雍所需。”

遂携招归。

先主见雍与招并至,笑曰:“宪和得土矣。”

雍正色曰:“将军以牵子经为文士,是以骐骥为驽马也。招当为将军驰骋疆场,非为宪和磨墨展纸。”

先主乃以招将兵,以雍为青州主簿。

直至司马防、诸葛珪等相继入幕,文事稍分。

雍始得免于案牍之厄,然每岁终会计,雍犹自操劳。

其性虽疏慵,而临事则勤,盖知先主之业不可一日废也。

光熹四年,先主得徐州,以雍为彭城相。

雍在彭城,兴学官,举孝廉,郡中子弟始知向学。

又录郡中有才行者,不问门第,咸举于先主。彭城治行,为徐州最。

建安元年,先主得冀、幽,以雍为左将军府主簿,典机要。

雍久在幕中,与先主狎。

每议事,诸将皆正襟危坐,雍独箕踞,啖果饵自如。

人有以失仪言于先主者,先主曰:“宪和从我于患难,坐则同席,食则共器,岂可以常礼拘之?”

建安四年,先主得豫州,以雍为豫州长史。

豫州新附,豪强骄蹇。

雍至,召郡中父老,置酒高会。

酒半酣,有豪强抗言曰:“使君仁德,吾等知之。然简长史,书生也,能治剧郡乎?”

雍笑曰:“吾不能治剧郡,然能饮酒。”

举觥属之。豪强不能辞,连饮数斗,皆醉仆。

雍独饮至天明,神色自若。

自此郡中豪强皆服,曰:“简公非独文士,真酒雄也。”

建安七年,迁并州刺史。并州与羌胡杂处,民风剽悍。

雍至,不设严法,但与民休息。

常微行乡里,问民疾苦,归辄召属吏议所以处之。

州中大治。

雍在并州六年,民怀其惠,胡人不犯塞。

建安十一年,迁洛阳令。洛阳新复,残破尤甚。

雍招流亡,葺城郭,立市廛,期年之间,居民渐集,百业复兴。

雍每晨起,骑马周行城中,见有颓垣不葺者,立召坊正责之;见有孤老无依者,命吏录而廪之。

洛阳父老曰:“简公治洛,如理家事。”

建安十二年,先主即皇帝位,国号汉,改元章武。

雍以佐命之功,拜太常,掌宗庙礼仪,位列九卿。

章武元年,司隶大旱,粮食歉收。

有司奏请禁酒,以省粮谷。

诏下,民间以酿酒为业者皆坐系。雍欲谏而未得间。